
2026年9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系列教育讲座。副院长葛学彬担任主讲,围绕法纪教育、意识形态与学术专题开展系统性宣讲,引导研究生筑牢思想根基、明晰行为边界、坚守学术初心。
一、法纪教育专题学习讲座

葛学彬强调,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现实社会的法律与道德规范在网络空间同样适用。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逐条厘清网络言行边界:严禁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窃取数据;严禁制作、复制、发布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歪曲丑化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民族仇恨、编造散布谣言、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及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信息。
在校纪校规层面,葛学彬解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二条和《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违反宪法原则、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严重考试舞弊、严重学术不端、严重影响学校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屡次违纪经教育不改等情形的纪律后果。针对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检法等大学生高发诈骗类型,讲座提出“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多核实”的“三不一多”原则,倡导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牢记110、96110等求助渠道。
二、意识形态与学术道德专题教育

学术道德与诚信是研究生的立身之本,恪守学术规范、坚守诚信底线是治学的根基。葛学彬系统阐释了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与表现,包括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成果直接或变相据为己有而未做恰当引用的抄袭与剽窃;编造、篡改实验数据或调查结果、选择性报告数据的造假与篡改行为;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未参与实质性研究却署名或侵占他人成果的不当署名;以及伪造学术经历学历、请他人代写或代他人撰写论文、滥用学术资源、恶意占用科研经费、干扰评审工作等其他严重学术不端情形。
关于学术不端的后果,讲座从三个层面作出说明:在校纪处分层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实施细则,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最高可面临开除学籍处分;在法律责任层面,抄袭、剽窃等行为触犯《著作权法》,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在职业发展层面,学术不端记录将永久存入个人档案,在求职、升学及科研项目申报中形成长期负面印记,严重阻碍未来发展。
葛学彬最后强调,法治是自由的边界,诚信是学术的底色,意识形态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学院希望全体研究生守规则、明底线、行正道,以法治思维武装头脑,以诚信态度治学做人,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作者:吴春城
编辑:张依格
审核:赵春丽
审定:任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