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依据《北京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并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已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保密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1.选题符合专业方向,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对马克思主义学科理论研究以及理论联系实际取得一定成果;

2.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研究结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推理严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论文格式符合《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规定,文字重复率符合有关的要求

4.综合考虑论文匿名评阅成绩、答辩成绩等因素评选,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和答辩总成绩居于专业前30%。其中论文匿名评阅成绩占总成绩的3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70%,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平均分须在80(含80分)以上,答辩成绩须在80(含80分)以上

5.人文社科类学术硕士研究生如果有在国内外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

四、评选比例

原则上,优秀论文数量不超过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0%。

五、评选时间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时间安排在每年3-6月份。

六、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须本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如下材料:①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②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和纸质版2本(用于文字重复率检查及匿名评阅等);③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 (含录用稿全文和接收函原件)

2. 所有参加评选优秀学位论文都需送校内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推荐意见。学院按照学位论文的匿名评阅结果和答辩成绩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参评论文审查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同意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并写出推荐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学院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将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于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公示期满后,研究生院将无异议的学位论文名单及指导教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七、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年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年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

八、异议处理

1.为了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公示期,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剽窃或作假等严重问题,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2.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3.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格保密。如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存在严重问题,无论何时,学校均取消其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资格或取消已授予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荣誉称号,追回各类奖励,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九、本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年5月制定(20215月第六次修订)